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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「樂齡教育專業人員培訓實施計畫」

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1.05.23高市教社字第10133509600號函辦理
公告教育部「樂齡教育專業人員培訓實施計畫」
一、培訓對象:已(屆)退休公教人員為優先,新成立之樂齡學習中
心人員、從未參加過教育部樂齡培訓之人員,及過去3年曾參加過教育
部樂齡培訓之人員為次。
二、旨述計畫業已上傳教育部樂齡學習網/服務專區/行政規則(http://
moe.senioredu.moe.gov.tw)請自行下載參閱。如有疑義或未盡事宜,
請洽詢教育部社教司二科孫德仁老師,聯絡電話:(02)77365694。
相關連結: http://moe.senioredu.moe.gov.tw
修改 公告時間: 2012-05-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