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游泳安全暨防災防溺說明
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00年6月14日臺體(一)字第1000100334號函暨100年6月28日臺體(一)字第1000111845號函辦理。
二、又依據教育部「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即時通報網」,100年截至6月27日計23名學生溺水死亡,其中8人為國小學生、6人為國中學生、5人為高中職學生、4人為大專校院學生。
三、為了讓學生方便記誦,教育部提出「救溺五步、防溺十招」(檔案可至「游泳121網站」下載,網址:http://www.sports.url.tw/):
(一)救溺五步:叫叫伸拋划、救溺先自保
1、叫:大聲呼救
2、叫:呼叫119、118、110、112
3、伸:利用延伸物(竹竿、樹枝等)
4、拋:拋送漂浮物(球、繩、瓶等)
5、划:利用大型浮具划過去(船、救生圈、浮木、救生浮標等)
(二)防溺十招:
1、戲水地點需合法,要有救生設備與人員
2、避免做出危險行為,不要跳水
3、湖泊溪流落差變化大,戲水游泳格外小心
4、不要落單,隨時注意同伴狀況位置
5、下水前先暖身,不可穿著牛仔褲下水
6、不可在水中嬉鬧惡作劇
7、身體疲累狀況不佳,不要戲水游泳
8、不要長時間浸泡在水中,小心失溫
9、注意氣象報告,現場氣候不佳不要戲水
10、加強游泳漂浮技巧,不幸落水保持冷靜放鬆
四、「生命無價」!教育部再次籲請同學及家長重視水域安全,切勿輕忽任何有可能發生的危險,守護學生生命安全。

 

修改 公告時間: 2011-10-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