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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各班舉辦旅遊/戶外教學活動注意事項 |
高雄市天主教道明高級中學學生各班舉辦旅遊/戶外教學活動注意事項
(一)參加人員資料表兩份送學務處,領隊導師及班長各留存乙份。 (二)家長同意書。 (三)遊覽公司營業執照影印本。 (四)租用車輛檢驗合格證明影印本。 (五)平安保險收據影印本(應著名保險賠償金額及人數)。
(一)旅遊前: 1. 導師應宣布旅遊安全有關規定及注意事項。 2. 瞭解租用車況及安全設施。 3. 學生互助編組。 4. 一般急救藥品。 5. 行前因故變更日期或取消行程,應向學務處報備。 (二)行程中: 1. 要求行車安全。 2. 特定地區活動,尤須防範意外(水庫、湖泊、泛舟、纜車、險灘、海岸、崖壁)。 3. 注意飲食衛生。 4. 瞭解住宿飯店安全設施。 5. 夜宿就寢前,班長電話聯繫值勤教官。 6. 不得變更行程延長旅遊時間。 7. 對突發狀況,除適時處理並立即聯絡學校值勤教官965-6356。 (三)回程返校: 1. 旅行結束,請導師或班長知會或電話聯繫值勤教官。 2. 要求學生逕行返家並囑咐交通安全。
(一)戶外教學:請至教務處教學組申請。 (二)班級郊遊:請至學生事務處訓育組申請。 (三)社團戶外教學:請至學生事務處訓育組申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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檔案下載: | 學學生各班舉辦旅遊辦法.doc |
修改 | 公告時間: 2011-10-16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