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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務日誌紀錄注意事項

高雄市天主教道明高級中學學務日誌紀錄注意事項

 98年9月1日實施

一、目的:為落實學生事務各組工作順利進行、提高學務處行政效率、完整保存活動各項紀錄資料,特訂本計畫。

二、權責:學務處各組均需依規定紀錄。

(一)訓育組:訓育組長負責。

(二)衛生組:衛生組長負責。

(三)生輔組:生輔組長負責。

(四)生教組:生教組長負責。

(五)體育組:體育組長負責。

三、紀錄內容:

  (一)每日工作事項。

  (二)處理學生特殊事項。

  (三)家長反映之事項及處理。

(四)其他各組相關之事務。

四、注意事項:

(一)學務日誌每週由各組負責,依訓育組、衛生組、生輔組、生教組、體育組之順序排定。

  (二)每週五彙整後,呈 校長核章。

五、本辦法經學務主任通過,呈 校長核准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 

檔案下載: 學務日誌紀錄注意事項.doc
修改 公告時間: 2011-10-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