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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務日誌紀錄注意事項 |
高雄市天主教道明高級中學學務日誌紀錄注意事項 98年9月1日實施 一、目的:為落實學生事務各組工作順利進行、提高學務處行政效率、完整保存活動各項紀錄資料,特訂本計畫。 二、權責:學務處各組均需依規定紀錄。 (一)訓育組:訓育組長負責。 (二)衛生組:衛生組長負責。 (三)生輔組:生輔組長負責。 (四)生教組:生教組長負責。 (五)體育組:體育組長負責。 三、紀錄內容: (一)每日工作事項。 (二)處理學生特殊事項。 (三)家長反映之事項及處理。 (四)其他各組相關之事務。 四、注意事項: (一)學務日誌每週由各組負責,依訓育組、衛生組、生輔組、生教組、體育組之順序排定。 (二)每週五彙整後,呈 校長核章。 五、本辦法經學務主任通過,呈 校長核准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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檔案下載: | 學務日誌紀錄注意事項.doc |
修改 | 公告時間: 2011-10-16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