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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宿舍管理規則 |
高雄市天主教道明高級中學學生宿舍管理規則 99年4月21日行政會議修正 一、目的:樹立本校住宿學生正確人生觀,培養自治精神,並結合生活教育,以達到人格教育目標。 二、住宿生作習時間表: (一)06:30起床盥洗,06:40早點名及用早餐,07:20上學、宿舍關門。12:00午餐,12:30教室午休、宿舍關門,17:20晚餐。18:40~19:30第一堂晚自習,19:40~20:30第二堂晚自習,20:40~21:20第三堂晚自習,21:50晚點名,22:00熄大燈,24:00熄小燈。 (二)每日早晨06:20前不得由其他出入口進出宿舍。 (三)上課時間07:20~17:20宿舍關門,同學不得藉故進入宿舍,中午亦不得上樓,違者記警告乙次。 (四)沐浴、洗衣時間為18:40前及21:20~21:50。 (五)存提款於週一至週四17:20~18:40及21:20~21:50,週日21:20~21:50,週五、週六不受理。 (六)在校的上課時間內,若身體不適應至健康中心休息或就醫,不得留在宿舍,違者記警告乙次。私自留在宿舍一~三節者,小過一次;四節以上,退宿處分。 (七)例假日07:00宿舍開門,週六、日12:00~14:00午休時間,禁止進出。 (八)電視開放時間:平日17:20至18:35及21:20至21:50,週六至23:00,週日同平日。 三、晚自習規定: (一)晚自習期間,全體住宿同學男女生分開至自習室按座位自修,不得遲到早退或無故缺席,補習回來之同學需直接到自修室,參加晚自習。 (二)晚自習時,勿攜帶零食及白開水以外的飲料,離開時,應將桌面收拾乾淨,椅子歸位。 (三)週五、六不實施晚自習,週日於寢室實施晚自習,18:40後不得外出或打電話。 四、請假及銷假規定: (一)平日外出同學務必於18:40前返回宿舍參加晚自習,若晚自習有事外出,需請家長打電話向舍監老師完成請假手續始可外出。離開宿舍(含補習),請於一樓填寫「外出登記簿」,回來後簽名銷假。 (二)平日返家者須先由家長電話通知值日老師,並至一樓填寫請假簿,始可返家。 (三)例假日不返家者,請於「留校登記簿」登記,如發現未登記留校亦未返家者不假外宿,將予以退宿處分。另未登記留校而私自留校者,將予勞動服務處分。 (四)週一返校之同學,應於離校前填寫「週一返校登記簿」,於返校後簽名銷假,並將家長證明送至值班老師。 (五)宿舍每月關門乙次,於學期開始即預先排定,並通知家長。 (六)補習同學除繳交家長同意書外,需另再留補習班確切電話及地址,否則不予受理。 五、餐廳規則: (一)遵守用餐時間: 平日:早餐06:40~07:20、午餐12:00~12:30、晚餐17:20~17:50。 假日:早餐06:40~07:20、午餐11:30~12:00、晚餐17:00~17:30。 (二)餐具嚴禁帶回寢室,餐後應將桌面清理乾淨,椅子歸位。 六、寢室規則: (一)每日上學前應將內務整理妥當,椅背、床梯不得懸掛衣物,舍監會有內務環境檢查,並評定優劣獎懲。 (二)寢室內的設備不得任意移動,環境應保持清潔,不得張貼及塗污。 (三)檯燈不得放在床上、地上或陽台使用;照明燈插座不得隨意拔掉,私接其他電線。 (四)不得帶隨身聽、充電器及吹風機以外之電器用品。各類言情小說及漫畫書籍亦不得攜入宿舍內,如經發現一律沒收,並罰勞動服務、記警告乙次。 (五)不得在電梯玩耍、宿舍內玩球、高聲喊叫、不當嘻戲,情節輕者記小過乙次,重者送學校處置,若造成公物損壞者,一律照價賠償。 (六)貴重物品請勿帶到學校,金錢需自行辦理金融卡或暫時寄放舍監處,否則遺失全部自行負責。 (七)除開學首日及學期末搬家外,家長不得到寢室會客,住宿生亦不得帶非住宿生、家長及親友上樓,違者小過乙次,若非住宿生留宿則大過乙次。 (八)晚上2200後,不得大聲講話或在其他寢室逗留。 (九)私接電線者,報請學校記小過一次並罰勞動服務。 (十)寢室內不得玩各類紙牌及不正當活動,違者報請學校依校規處分。 (十一)外出要登記,外宿要請假,否則以不假外出、外宿論;外出時要穿戴整齊,不得穿拖鞋,違者警告一次。 七、會客時間: (一)平日:晚上18:40前及晚上21:20~21:50,嚴禁晚自習時間會客。 假日:除中午午休及晚自習時間外,均可會客。 (二)使用公共電話,不得超過5分鐘。 (三)不幫家長以外的同學及朋友傳遞訊息或留言。 八、獎懲規定: 凡有下列行為者,得報請學校記大過並退宿處分: (一)不服管教。 (二)有點火行為。 (三)破壞公物(寢室內桌椅床鋪、消防及逃生設備)。 (四)偷竊行為、欺瞞師長、不假外宿者。 (五)不遵守規定,屢勸不聽。 (六)夜間爬窗、越牆或男女私自進入對方宿舍寢室者。 (七)在宿舍玩麻將、賭博者。 (八)在宿舍抽煙者。 (九)在宿舍打架滋事者。 九、住宿生在校記滿一大過者,將報請學校予以退宿且不得再申請住宿。 十、學生宿舍聯絡電話及時間:下午17:00至翌日08:00,老師或家長如欲聯絡舍監可於下午17:30至21:50打電話至宿舍。宿舍電話:(07)9656631~6。 (一)符新中0958-646-329、(H)07-721-9901 (二)劉衡熹0920-092-461、(H)07-811-7273 (三)陳麗妃0937-312-324、(H)07-531-9773 (四)林梅瑾0919-621-122、(H)07-386-2586 十一、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修訂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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檔案下載: | 學生宿舍管理規則.doc |
修改 | 公告時間: 2011-10-16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