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體適能競賽實施計畫 |
高雄市天主教道明高級中學體適能競賽實施計畫 99年4月21日行政會議修正 一、依據:教育部提昇體適能實施計畫辦理。 二、目的:為養成學生規律運動習慣,提昇學生體適能,藉由透過本運動競賽聯凝聚班級向心力及促進學生強建之體魄。 三、辦理單位:學務處體育組。 四、對象:本校高、國中二年級全體學生。 五、日期:由體育組開會後,排定於行事曆。 六、時間:各班體育課時間。 七、地點:西校區操場。 八、評分:依照教育部體適能常模標準評定之。 (一)心肺耐力:男生1600公尺,女生800公尺。 (二)爆發力:立定跳遠(測驗兩次,取最佳成績)。 (三)柔軟度:坐姿體前彎(測驗兩次,取最佳成績)。 九、獎懲:取前四名,除班級頒發獎狀乙幀,參加人員依下列獎勵: (一)冠軍:每人小功1次、嘉獎1次。 (二)亞軍:每人小功1次。 (三)季軍:每人嘉獎2次。 (四)殿軍:每人嘉獎1次。 十、規定: (一)競賽以班級為單位,不得跨班。 (二)單項成績各班分男、女生組,成績個別計算。平均後依各單項名次給分。得分計算方式:第一名得7分,第二名得5分,第三名得4分,第四名得3分。 (三)超過兩項(含)未測驗的同學不予獎勵。 (四)無法參與測驗的同學請務必提出醫生證明。 (五)若同分,則以班級參與人數多者獲勝。 十一、本辦法經行政會議討論,呈 校長核准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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檔案下載: | 體適能競賽實施計畫.doc |
修改 | 公告時間: 2011-10-16 |